1.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护照原件 (指回国后仍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)。申请者本人需在护照末页请本人用中文签名(不可用铅笔)(电子护照除外)
2. 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,不包含备注页。
3. 持换发护照者,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(如旧护照丢失,需要当地派出所开出的证明原件)
1. 最近6个月之内的同版2寸白底彩色4张.
1. 如果是旧版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。
2. 如果是新版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各2份。
1.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。
2. 如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,还需提供另一方整本户口本复印件。
3. 如是集体户口,请提供其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、本人页复印件。
1. 如是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。
2. 如是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复印件。
如果有名片,请提供2张。
请提供本人名下近半年交易记录的借记卡或储蓄卡对帐单原件(需银行盖章签字),余额至少为5万元,对帐记录需要打印到出行日期前一个月之内。
1. 不少于五万(50,000元)以上"存款证明"原件. 及开具此证明的原始证件. (可以是存折、存单、银行卡对账单)
2. 存款证明的到期日需冻结到回国之后30天.
3. 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,使馆不予退还,到期自动解冻.
4. 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,有正确的英文译文,不可手写.
1. 英文在职证明一份.
2. 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,加盖公司红章.
3. 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:单位名称,本人职务及收入,旅行具体时间,负责人职务,负责人签字以及单位的电话,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/企业机构代码证号.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.
4. 同一单位的申请人必须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,而且每人都要提供担保原件.
5. 如无法提供"在职证明",请提供公司空白抬头纸5张,并在右下角加盖公司红章.
1. 如申请人在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,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最新的年检记录(需加盖公司红色印章)。
2. 如申请人在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,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最新的年检记录(需加盖公司红色印章)。
(备注: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任选其一提供即可)
1. 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。
2.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。
3. 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。
4. 个人所得税税单。
5. 一年以上记录的工资存折或银行卡对帐单,每月工资不能少于3000元。
6. 一年以上的信用卡消费记录对帐单。
(备注:辅助资产证明准备的越多越有利于签证通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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